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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与动物-欧洲杯线上买球

今天谈的是“小说与动物”。这样的题目显然有很多话可以说,因为一部小说讲动物的故事、描述动物,肯定会非常有趣。

蒲松龄与《聊斋志异》

谈到小说与动物,我们首先想到的会是中国的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,想起他的《聊斋志异》。如果再把眼界放远一点,还会想起杰克·伦敦,比如他的《荒野的呼唤》和《雪虎》。

说到蒲松龄,让我稍微有点儿自豪感,因为我也来自山东。今天的山东是一个省,它的面积包括了春秋战国时代的齐国和鲁国、还有其他国家的一部分。所以说蒲松龄不仅是今天“山东”概念中的老乡,而且他还是齐国人,我和他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同属于一个国家。

在春秋战国时期,齐国是一个最强盛的大国,国都临淄与今天的香港差不多,是一座极度繁华的商业都市。当年的临淄的确是一个不得了的地方,那里不但商业繁华,还有著名的稷下学宫。稷下学宫相当于今天国内的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二者的相加,集中了天下最有名的学者,包括文学家。所谓的“百花齐花、百家争鸣”,就是在说那个齐国的学术和人文,用以概括它的学术繁荣、学问风貌。就是这么一个伟大的地方,后来产生了写动物的大手笔。原来这里有一个可以追溯的传统。

蒲松龄比春秋战国时期晚多了,他是明末清初的人。但是他对齐国文化的流脉显然是继承了很多。我们今天看蒲松龄的小说,其中写得最多的就是狐狸。他因狐狸而有名,他因动物而传世,他因为对动物惟妙惟肖的联想和讲述而变得不朽。他不光在中国,包括在西方,都很有名,被看作是中国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,是一位了不起的古典作家。

我大部分时间都在“齐国”生活。从时间上看,我跟蒲松龄相距遥远;但是从空间上看,我生活的地理位置离他并不太远,以今天的车程,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路。他书中描写的很多关于狐狸的传说,在我们那个地区有许多人耳熟能详,几乎每个上年纪的人都能讲出一大串。人们都知道,动物中最有代表性、最有智慧的就是狐狸。而且他们讲的故事中有很多是跟《聊斋志异》完全不一样的。但是那种讲述的技巧、趣味,我觉得一点也不亚于《聊斋志异》,只是没有记下来,没有形成那么完美简约的文字而已。

所以让我来看蒲松龄和《聊斋志异》,就没有那种古典文学研究者的视角——他们可以从中分析出很多微言大义,比如说常常被提到的“刺贪刺虐”,我就看不出太多。今天看,用狐狸作一种比喻,来作为他个人当年心性的宣泄,这当然会有一点;但我觉得主要的还不是这个。一个从齐国土地上出来的人,比如我,甚至可以忽略蒲松龄的文学技法,而更多地沉浸在民间传说中、那种自然地理的气氛里——是这样来阅读蒲松龄作品的。

我首先觉得蒲松龄的写作目的,有可能与后来的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并不一样:他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把狐狸作为一种比喻来使用的,而是本来就相信、或者大部分相信这些狐狸的传说。就是说,他认为这些民间流传的故事是真实存在过的。

这就带来一个有趣的问题:小说与动物的关系。当一个作家相信了动物的奇能,听信了它们的故事,二者之间发生了这样奇怪的、致命的变化的时候,他的作品也就会是另一种风景了。这样的作品会具备特殊的感染人的魅力。也就是说,作家如果不仅是为了写动物这个题材、不是把动物作为一个道具去使用时,他的文学面貌就会为之一变。

对于蒲松龄,我个人的阅读感受是,他在那个地方生活了很久,对动物传说早已耳濡目染;或者他个人就经历过类似于小说所描写的那些情节、那些过程,所以才会那么满怀情感地、逼真地转述给我们听。他个人非常相信这些故事,相信狐狸有异能。

外祖母的故事

这里,我讲一件小时候记得很清楚的事情。当年,由于各种原因,我们一家是住在林子里的:动乱时期从远处搬到偏远的村落,再后来连这样的地方也不能呆,就迁到一片远离村落的林子里。这种生活是非常孤独的。那是海边,是一片荒凉的原野,我们家的小茅屋四周全是丛林。我的童年就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度过。

那时候林子里经常出现一些背枪打猎的人。他们带一个帆布大口袋,口袋的一角往往被红色染透,那是动物的血。我出于好奇,有时跟上他们走出很远。回来以后,家里的大人就说:一定不能伤害动物,特别是狐狸,不能打——猎人在我们这一带几乎没有一个有好下场。

有一天外祖母给我讲了一个故事。她说有一个猎人,这个猎人就住得离我们不远,她甚至说得出他的名字、多大年纪。她说他经常到海边这片林子里来打猎,有一次遇到一只狐狸,当举起枪的时候,那只狐狸马上变成了他的舅父,他就把枪放下了;可是刚放下,对面的舅父再次变成了狐狸,还做出一些很怪异的动作引逗他,他只好把枪端起来——当他正在瞄准的时候,这只狐狸重新变成了他的舅父。就这样反反复复三四次之后,他终于认定这是一只老狐狸的把戏,就把扳机扳响了。随着轰隆一声,事情也就结束了——待烟雾消散之后他走过去,见猎物趴在地上,翻过来一看,真的是他的舅父!多么恐怖啊。他大惊失色,哭着,可又不太相信,仍然觉得这有可能是狐狸演化的。他扔了枪,一口气跑到舅父家。舅母一看他慌慌张张跑来了,问有什么事?他只急急地问舅父在不在家?舅母答:你舅父到海边砍柴去了。他立刻给舅母跪下了。

我那时太小,从未想过外祖母讲的是一个传说,而认定是一件真实的事情。这让我感到恐怖。

两部写狗的小说

当年我们的林子里有很多狐狸,还有其他各种动物。我小时候见到的动物和植物,从数量上看可能要远远超过见到的人。这就注定了我后来的文学道路、文字的气质与色彩,也难怪会被称为所谓的“生态和自然文学”。

但以我自己对文学的理解,并不太主张从题材上把它们分得很细。今天做文学研究要这样分也许情有可原,如他们往往分成儿童文学、军旅文学,或者城市小说、乡村小说等等。但是随着这种学术研究的不断细化、不断分割和量化,创作者本身也在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创作加以归类,最后就出现了更多的“门类化写作”,不仅有“儿童文学”“生态文学”,甚至还出现了“煤炭文学”、“海洋文学”、“女性文学”,总之分得越来越细。这样充分细化以后,“文学”反而没有了——有些写作无形中就会试图获得某种“豁免权”,比如说当作品与作品进行比较的时候,有人就可以满怀自信地暗示自己:我写的是另一类作品。也就是说,他可以强调自己写作的特殊性和不可比性。

其实任何题材的写作只有优劣之别,都仅仅是无可豁免的“文学”。作为一个写作者,会知道文学都是平等的。不仅是种种分割对于文学写作是一种伤害,对于其他方面也没有好处。文学就是文学,无论写儿童还是写生态,它的标准只有一个,就是考察作品的艺术与思想含量、它在某一个高度上所达到的和谐、它感人的力量、它所抵达的人性深度。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
比如写动物的小说,初读杰克·伦敦,有多么深刻的感触!我大约在高中的时候读了《荒野的呼唤》——这是读过杰克·伦敦许多短篇小说之后看到的一个篇幅不长的中篇。印象中,它的长度大概折合汉字五六万字。由于被深深地迷住了,当时是一口气看到底的。我被如此地吸引不是因为小说写了一条狗,而是其他。深深感动我的原因,主要是他通过这个生灵,写出了那么多的热爱,那么多的对社会不公平的反抗、个人的愤怒、柔善的情怀、神秘的旷野……这里面有杰克·伦敦扑扑跳跃的心脏,这让读者清晰地听到了。他和那条狗的关系,不是与某个动物的关系,而完全是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关系。这里面有无限的意蕴。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、一个刚刚踏上了人生旅途的人,他对社会不公平的感受、对于黑暗的反抗,和社会的那种紧张的关系,竟然被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。这可不是因为写了一条狗、写了一个动物而造成的文学的特色才吸引了我,而是他在人性、在人生和社会的探究中走得那么深那么远,以至于重重地震惊了我,打动了我。

所以说,关键不在于作家写了动物还是其他,而在于他对人性理解的深度,对社会牵挂的深度,更在于他的善良,他的博爱。这才是致命的。

后来我看了杰克·伦敦同样写狗的一篇小说,就是那篇《雪虎》,后来还改编成了电影的中篇。因为带着读前一部中篇的期待去读,期望值当然很高。这本书也很吸引我,但总不如《荒野的呼唤》那么动人。我相信自己在阅读方面的敏感和接受能力,尽管经过了翻译,还是能够捕捉字里行间那种把人击中的、看不见的神秘射线,感受它的力量。《荒野的呼唤》中潜藏的什么东西纠缠了我几十年,其中的情与境到现在还历历在目。

《雪虎》写在后面,作家的创作技法更丰富更娴熟了,人生的阅历也更深广了,而且同样还是写了一条狗——可是原来的那些不可以挣脱的神秘感人的力量哪里去了?我一直不解。后来我想:可能是杰克·伦敦内心里那种强烈的情感、情感的浓度,到了写《雪虎》的时候已经被稀释了一部分……随着小说的影响,作家的人生道路发生了变化,他与社会的关系、他的人生角度自觉不自觉地做了一些调整,所以有一些致命的因素正在改变……哪怕只改变一点点,对作品的影响都会是巨大的,后果不可挽回。

由此可见一部作品感人与否,不在于写了多少动物、什么动物,不在于写了什么题材,而在于最根本的东西,即作家是否仍然具有深刻的牵挂力、是否蓄有饱满的人间情感。

聪明的动物

当然,由于个人的生活环境所决定,我的作品也写了许多动物。这在我看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。后来有一位文学朋友对我讲:你的小说写动物太多了。有一次他读我的一个中篇,读到一半的时候满意地笑了,说:“这篇还不错,终于没有狗。”我听了没有吱声,因为我知道再看下去就有了。他接上又看了几千字,那条狗终于出现了。

因为我个人没有办法不让它频频出现。在我童年少年的经历里面,打交道最多、给予我安慰最多的,就是那条狗了。这可不是因为读了杰克·伦敦的小说。我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,非常孤独。野外的动物虽然很多,但它们不能与人交流,一见面就跑掉了飞掉了。能够跟人相依相偎的就是狗和猫了。而猫又不能像狗那样与人互动交流,不那么懂事。所以可以说,我那时经历最多的就是和狗的友谊。凭借对狗的观察,我有时候自信到了这样的地步,认为没有一个人能像我一样懂得它的心事、没有一个人能像我一样理解它的一些具体想法,比如眼神的微妙变化、心理状态等等,我觉得自己全都明白。

人和狗在一块儿好像什么话都能说通。它能够听懂。记得有一条黑白相间的雌狗,是特别漂亮的一个伙伴。我们在林子里、在河边上玩耍,累了就一块儿躺下休息……几十年过去了,那些场景仍然历历在目:她坐在那儿,你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的时候,它就害羞起来,只用眼睛的余光看着你,这样许久——当她知道你还在端量它,顶多四五分钟,就会猛地转脸做出一个吓人的动作——它被羞涩折磨得难以忍受了。

狗比我们大家通常预料的还要聪明许多,它们会理解人们细微的表情,心理活动极为细腻。大多数动物我们没有机缘与之亲密接触,不知道它们的聪慧。动物就像小孩子——专门做儿童研究的人说,儿童比大人、比家长们所能预料的还要聪慧十倍。

举个例子,胶东海边有一片丛林,后来被房地产开发商毁掉了。幸亏有一百多亩被保留下来,做了文化设施,这片林子还在。丛林里还没有来得及逃走的动物就汇集到了这一百多亩内,使我们有机会观察和接触到大量的动物。它们失去了自己的田园、自己的家,来到了这么小的一个范围,度过余生。所以大家都说:一定要好好爱护这些动物,千万不要去伤害它们。过去我们在无边的林子里走,大约一个多小时才能遇到一只兔子;而今总是有很多兔子窜来窜去。还有胖胖的、很洁净的花喜鹊,多到几百只,都汇集到这片林子里来了。

我观察过花喜鹊,这非常有趣。同样是喜鹊,在城里生活的喜鹊就长得比较瘦小,而且翅膀羽毛也没有这么亮、这么黑白鲜明。我在海边林子里看到的花喜鹊,每一只都很丰腴,而且神采奕奕,气宇轩昂,走在绿色的草地上,简直就是逼人的美景。它们落在树上也同样漂亮。可是我在城里看到的喜鹊都有点脏。麻雀也是这样。在海边,在白色的沙滩和绿色的草地上,它们生活得非常滋润,这从羽毛上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只城市的鸟儿。所以有时候我会因此想到很多。

比如我在城里遇到了一群麻雀,它们经常在烟筒里取暖、在垃圾箱里翻找食物,浑身都脏不拉叽的。我就在心里设问:你们为什么不到海边去呢?我们人类若想去那么远的地方,还得找一辆车子,费许多劲儿——你们有翅膀啊,会飞,可以比我们飞得更高更远,又没有户口和就业问题——你们为什么还要在城里生活?你们为什么不到风景更好、更漂亮的海边林子里去?

从麻雀又联想到人类,想到自己。我觉得自己不能离开城市有诸多原因,这儿有我的工作,有知识界的朋友,有个人生活的圈子。难道麻雀和我们一样,城里也有它们的知识界、文学界,有它们的学校它们的家,还有其他的什么?很可能也是如此。

再说喜鹊。大家知道,喜鹊在树上用枝条垒起的大窝,叫老鸦窝。经过老人指点,我才知道老鸦窝怎样垒是大有学问的:如果它的开口向西,那么这个地方未来一年的西风就会很弱;如果开口向南,那就预示着未来一年南边的风会很少。极少数时候,它们还会把窝的开口朝向天空,那样起飞降落都很方便——可是一旦这样,就预示着这一年要非常干旱。如果结合一年的气象来观察林子里的老鸦窝,会发现极其准确,简直是无一失误。

现在地震等灾难频繁地发生,而对于灾难的征兆,我们人类的感知力是非常迟钝的。因为人类越来越沉醉于自己的文明、自己的生活逻辑,被大量的知识控制着——我们开发了自己的智慧,同时也在遮蔽生命中更为敏感的那一部分能力,这可以叫做“潜意识”和“直觉”之类。但是动物们没有这些问题,它们与大自然的那种依存关系非常紧密,天地万物与之和谐,不可分离;它作为一个生命,与大自然的连接方式、密切程度,和我们所谓的“社会人”有本质的不同。所以当天灾来临的时候,有很多动物表现异常:驴会高声嘶叫,狗会骚动不安,鸟会满城乱飞。

我们刚才讲的喜鹊的例子,就令人惊讶。它们为什么能够在早达一年的时间里知道一年的风雨?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。但事实上就是如此。

一只獾和七只野鸡

还说那一百多亩的林子。那儿一到了半夜,看门的狗就奇怪地向着一个方向吠叫,叫得很凶。大家就问看门的老陈这是怎么回事?因为都很熟悉这条狗,知道它对兔子、鸟雀、对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,叫的声音是完全不一样的。它这会儿显然是冲着一个很大的动物叫,而且极不友好。它冲着猫、冲着刺猬的叫声都不一样。这在熟悉的人听来可以分得很细致、很清楚。它几乎每天到了半夜就这样吠叫,这到底为什么?老陈说:“那儿有一只獾。这只獾每到半夜就要翻墙过来。”“獾到我们院子里来干什么?找吃的东西?”老陈说:“我也不知道他来干什么。”

后来有人藏在那儿等那只獾。终于有一次看到了它:从墙上费力地翻过来,花脸,尾巴,月光下什么都清清楚楚。它非常敏感,发现了人,看了几眼,又从原地儿翻墙回去了:它的表情有点慌乱,有点害羞,似乎还很沮丧。它就这样走了。人们对老陈描述了那个情景,相互讨论起来:可能是原来砌这道围墙的时候,把它隔在了外边——它在这个地方长久地生活过,如今是留恋故地啊……它流落到别的地方去了,夜夜想念得受不了,也就要回到原来的地方看一看。大家都同意这样的判断,认为这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獾,是怀旧的能手。

还有一次,我在林子里走着,突然看到树隙里有些很胖的东西在慢慢挪动。那是什么?我借着树的掩护一点点接近它们——原来是七只雄野鸡!这就是我们有时候看到画上画的那种尾巴很长的野鸡,非常漂亮,时下就在眼前了,而且是一小群……雌鸡没有长长的彩色尾巴。这真是一个奇景,很难遇到,七只雄野鸡排成队伍,在林子里一点点往前走……可惜后来我还是把对方惊扰了,结果七只一块儿飞起来——因为树比较密,它们又太胖太大,起飞的时候就要像飞机一样助跑,那场景令人称绝。

我真是饱了一次眼福。第一次那么近地看到七只雄野鸡。看到它们一块儿往空中飞去。

手足情和残忍心

动物跟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。我们城市人顶多养一只猫、一只狗,很难再养别的东西了。受居住条件的限制,有时候我们连狗都不能养了。有一个美国女作家,她年轻时跟中国大陆的某位女作家熟悉,两人是好朋友。这位大陆作家八十年代初出国去看她时,对方已经是一位老太太了,在家里抱着一只猫,贫困潦倒。大陆作家问:我到你们这儿发现,整个镇子上都养狗,你为什么不养一条狗?女作家说:“我也喜欢狗,狗能给我更大的安慰。可是你看看我这么小的屋子,只能养一只猫了。”猫是女作家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。

香港这儿,猫和狗比大陆少得多。大陆无论乡村还是城市,狗和猫都很多。香港可能由于人太多,生活空间相对狭小,在街上很少看到猫和狗。而今到大陆去,会觉得宠物很多,有人开玩笑,说这是建国以来猫和狗最多的一个时期。

人们现在为什么要养这么多的猫和狗?实际上不是因为闲情逸致,而是一种需要,是为了排遣孤独。人人生来不可或缺的那种需求,对信赖忠诚和温柔的那份依赖,非要从它们身上获取不可。对这种需求,有人心里是明确的,有人则是浑然不觉的。日本人根据现代城市人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小的特征,专门培育出一种很小的苍鼠——我们平时看到的老鼠都太大太丑,令人讨厌,他们就繁殖出一种颜色淡黄、个头很小、而且没有那条令人生厌的尾巴、挺可爱的所谓“宠物鼠”。有许多城市家庭连猫也养不起,那就可以养这么小的一只苍鼠,也算是一种安慰和满足吧。

现代人有很多得抑郁症的,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。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脱离了大自然,过分沉浸、局限和制约于人类自己制造的各种关系里面,完全被这种种规则、文明所嵌制,时间长了就有问题,作为天地之间的一个生命就发生了异化——他们由创造一个最适合自己生活的文化环境、城市环境的初衷出发,最后却走到了一个极端,被这个环境所伤害、扼杀。这种趋势越来越严重。

我们人类脱离了大自然之后,一方面是渴望与动物们做平等的交流,渐渐与它们产生了手足之情;另一方面又与更多的生命产生了距离,以至于冷漠、排斥和杀戮它们,表现出十足的残忍。比如要取得医用的熊胆,有些地方就饲养活熊,为了让胆汁源源不断地流出,从而获得大量的利润,竟能采用极端残忍的方法:把一个金属的管子插在熊胆上,然后定时饲喂蛋白质,刺激它不断地分泌胆汁。一只熊要生存,要睡觉吃饭,要有起码的活动,可是这根金属管子就一直插在它身上。这是怎样的痛苦!这只熊带着一根管子,痛苦不堪,死不了活不成,最后就自残,向铁笼上撞,要撞死自己;有的去咬铁笼子,把牙齿都咬折了。

还有某个地方,有一种菜肴,要从活驴身上取下肉来做。店主把驴拴在那儿,让食客自己去驴身上剜……

这样的人类,还配活在世界上吗?他们当然要接受诅咒。

我们宁可相信,人类现在是处于一个极不成熟的文明里,还在沿着一个未知的方向继续进化。人类走向的道路也许是光明的,也许是一片黑暗。我们这样对待动物,怎么会没有灾难?各种各样的大灾难是怎么来的?我们以前也许太相信唯物主义给出的各种答案了。其实道理和因果十分明显:我们伤害了那么多动物,它们在诅咒我们。过去民间有一个说法,如果有一个人要报复另一个人,就不停地诅咒——可见诅咒是有力量的、管用的。于是就产生了一个专门的行当:诅咒。把仇人的名字写给诅咒者,那人就在暗处诅咒起来,直到那个仇人遭到厄运。

我们人类每天被听不见的、各种各样的大自然中的生命所诅咒,怎么会没有大灾难?我们人类实际上在不断地受到动物的群体诅咒。

所以,如果我们人类能够善待动物,一定会有更好的命运。

当然,这个说法是很朴素的道理,远不是什么宗教教义的要求。这是来自生活的最基本的觉悟和体验。人类的许多不可摆脱的痛苦,就来自他们的矛盾重重和罪孽深重。比如我们是那么喜欢羊,看到一只羊就喜欢得停下来看它、抚摸它。它的眼睛比人漂亮,没有一只羊是丑陋的。我们有时候骂人,会说对方是一头蠢驴,可是到乡下仔细看一下驴,也会发现没有一头驴不是漂亮的。它的眼睛漂亮极了,眼睫毛很长,神色非常地单纯和善良。可是就在这样爱惜它们的同时,人类却仍然没法遏制自己的贪欲,要吃羊肉和驴肉。这种巨大的矛盾、不可摆脱的罪孽感,生生地把我们的精神撕裂了,使我们终生不能解脱。

我们相信这样一种怜悯和痛苦,每一个人都会多多少少地存在。这就使我们想到,我们的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残缺的、不完善的、相当低级的文明。我们的生存有问题。所以当我们表述对动物情感的时候,很多时候并非是从文学的角度来谈,而是带着对生命的深深的歉疚、热爱、怀念等等情愫跟它们对话。

生存的伦理坐标

我们探讨小说和动物的关系,更多的不是从文学层面、更不是从写作技法来说的,而是重新思索人类在自然界里生存的伦理坐标。我们和动物是一种什么关系?我们要给自己的生存找到更合理的依据。这些东西是要一直想下去的。同时我们还会发现,所有杰出的作家,不管写到动物多少,几乎无一例外的是,他们的笔底都要流露出非常真挚的、质朴的情感。这种情感是没法掩藏的。我们可以看一下屠格涅夫的《猎人笔记》,看他笔下的那些狗;也可以看托尔斯泰文中的那些马。包括中国当代作家,那些杰出者写到植物和动物,都满怀情感。中国古人说“看山则情满青山”,就是说出了对自然万物的那种情感,这是没法掩藏的,这种爱的流露是极其淳朴和真挚的。

观察我们当代文学的发展,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:作品中的“大自然”越来越少,对于自然风物的描述部分,在整个篇章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少。甚至还出现过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:某一位作家小说写得非常好,故事很好,人物塑造也很好,可是后来人们说这部小说有几百字的“抄袭”。抄袭什么?原来不是人物对话也不是情节之类,而据说是来自一位非常有名的十九世纪作家的景物描写。这就让人觉得划不来。有人说就算抄也要抄大的,比如故事框架什么的;抄的是景物描写,山、树、河流,是这样一些描述文字,大概划不来吧。

看来对作家来说,这些大自然的描述部分的确是最困难的。他可以满怀感情地生动地表述人和人的关系,却没有能力把一片山脉写好,把它写得丰盈、优美和生动。凭他个人的人生经验和文学经验,他能准确地捕捉到大师的魂脉——大师有一种伟大的能力,能够把那些看似没有生命的泥土、河流、山脉和树木写得那样细腻传神,动人心魄。这里具有一种不可挣脱的魅力,把读者给粘住。这位当代作家还葆有这种审美的敏感,能从大师的作品里一眼看中哪一块才是最有魅力的:就是这样的文字使他坐卧不宁、心中徘徊,以至于不把它抄下来就会难受。只有这样的一种状态,他才会有勇气把那段文字移植到自己的作品里。

这是因爱而生的“勇气”,作为一个作家,他当然知道这样做意味着什么。这要冒何等的风险。没有办法,那种巨大的美的力量把他征服了,让他忘记了一切,竟然不顾荣辱得失。

看来我们后来的小说家越来越少地写到大自然,实在是因为丧失了一种能力。他们越来越多地生活在人密楼高之地,这里缺少动物、缺少自然魅力,无从感受另一个大世界,越来越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去感知那一切,是这样的一种人造环境。这对于文学是一个大伤害,对于个人的文学生涯是一个大缺憾。可是最深的伤害和缺憾还远不止于此,而是更致命的什么。

我们刚才说了,不能从文学的坐标和尺度去看待人和大自然的关系,而应该从人和万物的依存、从人性的发展诸方面,在这个世界里重新确立自己的伦理坐标,去考察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,领会这样的生存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
用之不竭的激情

人和动物的关系,与人和人的关系有点相似。包括一开始说的那条雌狗的神情和心态,它和我们人大致一样。我在林子里观察各种动物,和它们相处,觉得动物和人的情感模型是一样的。比如说有时候我们人感到很痛苦的事情,动物也会痛苦。而且它表达痛苦的方式、甚至是面部表情都和我们差不多。如果让我们举例子,也会举出很多。

汪曾祺在一篇很有趣的散文里写道:他在基层劳动锻炼的时候,有一次就近观察过一匹拉车的马。那匹马不听话,赶车人就拿鞭子吓唬它——可他刚刚举起鞭子就放下了,指着马对汪曾琪说:“看,它笑了!笑了!”

一个长期和动物有着亲密接触的人,才能看出马的笑。

马真的会笑。猪也会笑。猫狗也是一样。这是千真万确的。有人觉得小鸟也会笑。这都是可以感到以至于看到的——就因为它们脸上有均匀的毛发,肌肉变化不是那么明确,所以不容易观察到而已。我们常常是用人习惯了的标准看它们是不是在笑。实际上它们在表达自己的欢乐和愤怒时,主要也是在脸上。

既然动物和人的情感模型是一样的,也就可以想象,我们用好好对待人的方式与它们去相处,也大致是不会错的。除非是它们的生活习性与人发生了严重的冲突,不然用对人的好去对待它们,它们肯定是高兴的。比如说人将自己愿意吃的东西给它,如果它的食性不允许,那当然是不会接受的,但却会知道人的好意。一般来说,我们像对待人那样对待动物,结果是不会错的。而且动物极易与人接触。它们大概把人当成了另一种动物。我的经验中,动物都愿意跟人接触,只是一时摸不准我们的底细,不知道我们这种动物是不是会伤害它。这就像我们在山里遇到一个很陌生的动物也要害怕一样,这个害怕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伤害这个动物——只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它,本能地要躲开它而已。 动物有集体记忆,这记忆会一代一代往下传递。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到欧洲,第一次发现鸽子可以和人亲密到这种程度——可以飞到肩膀上;第一次发现野鸭子可以游得很近,差不多伸手就可以碰到;天鹅可以离得很近,一招手就游过来;松鼠也可以到人的手上取食物……香港略差一点,但是在九龙仔公园,仍然能看到很大的一种鸟,它们不怕人,离人很近都不逃开。这种情况在大陆的很多地方根本不可思议。为什么?因为它们一代一代生存下来,无数的经验使它们知道,接近人类是最危险的。它们的集体记忆告诉它们:人是最危险的动物,这种动物是高的,有长长的两条腿,黑眼睛黑头发——遇到这种东西要尽快躲开。

它们也会描述,有自己的语言。它有领地意识、同伴意识。在前边说过的胶东海边的那片林子里,有五六棵茂盛的桑树——刚开始人们只是观赏,没有考虑桑葚对人怎么好,尝了几颗觉得挺酸,就不再吃。每年桑葚都结得非常密实,花喜鹊最爱吃桑葚,这五六棵桑树一到结实的季节就招来很多,它们一边在那里吃,一边叽叽喳喳愉快交谈。后来有人得知桑葚有助眠和乌发之类的益处,就商量着去采一些来。两三个人拿着篮子去采桑葚,结果马上惹恼了花喜鹊——多年来它们一直认为这几棵树是属于自己的,每到了成熟的时候就在这儿欢宴和庆祝,想不到人突然出现了,它们也就愤怒了。那么多的花喜鹊一齐向采桑葚的人俯冲,大呼小叫,一会儿又喊来了一百多只。它们就像飞机轰炸一样,轮番冲下来,揪人的头发,还往人身上吐口水……最后几个人都说:“算了算了,人家不让,咱们走吧。”

动物跟人类的情感状态差不多,它们的喜怒哀乐跟人类也大致相似。它们也像我们一样好奇、多趣,甚至有幽默感。

动物的好奇心一点儿也不比我们人少。有的动物的好奇心经过分析和考察,似乎比我们人类还要大得多。比如说猫,就是所有动物中最好奇的一类。如果在门厅里放一只空空的塑料袋,主人不在时,它一定会细细地扒拉一遍,弄清楚里面有什么。新放进屋里一个篮子、甚至是一棵草,它也一定要把它们弄明白才肯离去。

再比如说人的感动力和激情——写作,创造,都需要激情,没有激情当然不行。情绪调动不起来,连演讲都没法进行。劳动总得有个气氛。但是我们会发现,动物的激情有时比人还要大得多。以狗为例——所有养狗的人都有个感受,狗比我们人要热情和忠诚。主人如果一个月不见自己的狗,回家时会被狗的热情弄得不知所措!它对人的那种亲热无法表述,那一刻的感动和欢喜是毫无虚假的。它对人的好没有什么功利感。主人离开一个月是这样,离开一年呢?离开两个小时——比如刚刚从街上回来,它还是以巨大的热情迎扑过来。它一点都不自私,不吝啬感情。它就是爱你、想你,要和你亲近,要表达它满腔的欢喜和感激。

作家海明威注意到了这个现象,说:我有好多生活中的奥秘解不开,其中之一就是狗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激情?为什么它有用之不竭的感情?他说自己对这个一辈子都搞不明白。其实我们大家谁又能搞得明白?

人不能恨树

今天的纯文学似乎退到了生活的边缘,这就像动物在逐渐减少、大自然离我们越来越远一样。

我们一直在谈小说与动物的关系,并一直强调不能从文学技法方面去理解这一切。谈到人和文学的关系,也同样要从人类生存伦理的坐标上去理解。爱文学与爱大自然是一样的,它不是少数人的事情,不是一门专业。这是生命的需要,是人性里面必要蕴含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有时候我们对数学、建筑学,可以更多地从专业的角度去理解,对文学就不能,因为这其中真正可以传授的部分不多。文学是生命的诗意想象,是对自然万物的神秘探索,是对完美的必然追求,所以应该是任何一个职业的人都要具备的一种能力,是每一个健康的生命都应该具有的一种特征。

所以说,在文明社会里,有教养的人都应该写出一手非常好的散文来。文学不是高雅的玩物——任何高雅的东西都可以玩,围棋可以,古琴可以,文学却不可以。学者们花上一大笔钱,在很好的场所里讨论文学,但绝不能是把玩。

文学是生命的本能,爱美、爱诗、好奇,把人的情感引向自然的纵深,引向万物,比如引向一只很小的花盖虫子,更不用说引向那么大的一条狗了——相互之间敞开心灵,进行一种有声无声的对话和交流,这就是文学,是诗境。

我们有时候看一个人是否野蛮,情感是不是丰富,不仅要看他对爱人、母亲、孩子的爱——因为血缘之亲连动物都有,所以我们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,不仅要观察他跟亲人的情感浓烈程度,还要看他对一般的人如何;更进一步,我们把这个范围和道理再扩而大之,看他对猫狗等动物是怎样的一种心态、跟那些没有共同语言的生命如何相处、能否交流——如果具有这个能力,说明他作为一个生命是没有被异化的,还算是一个完整的、高尚的人。

如果再延伸一下去理解,那就要看人与植物的关系了。因为猫和狗等动物毕竟有眼睛,人跟它交流的时候会得到神色呼应——那么那些没有眼睛没有呼应没有知觉的生命,人与之能否交流、能否产生感情?如果一个人不爱植物,不爱绿色,讨厌树木,讨厌河流,讨厌好的生态环境,这就成为格外严重的问题了。有人认为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,实际上当人性最后丧失之后,也一定会走到这一步的。所以观察人性是不是完整,是不是被异化,是不是还拥有一个生命最质朴的情感,有时候不光要看他与人的关系、动物的关系,还要看他和植物的关系。

有人要说,这有点玄了,人怎么能恨树?怎么能讨厌那么好的生态环境?那么就让我们看一看现实是怎样的,了解一下许多地方是怎么改变的。问起一个地方的历史,老人们张口就说:“我们这个地方有多么大的树木,我们这个地方有多么好的环境……”他们总是这样回忆。原来那些大树都被砍掉了。到农村,到一个村庄里去,人们总是说他们那里过去有很多大树——这个路口有一棵大树、那个田边有一棵大树。到城里去,有人会说哪里曾经有多么大的树、有绿地丛林,讲得眉飞色舞,满怀情感。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。可见无论怎么号召植树、爱护生态环境,实际上就是做不到。为什么?就因为我们人性里面有一种恶的力量,它憎恨绿色、憎恨树木,最后总要把它们连根除掉。

香港曾经发生了一个很多人保护所谓“鬼树”的故事,它的树龄只有五六十年。超过五十年就保护,那么现在许多地方的树岂止是五十年,一百年的树也有很多,它们一眨眼就被砍掉了。有一次一个地方要盖一座房子,我正好在那里,发现一溜大树长在将要挖开的地基上,就问怎么办?管事的说砍掉就是了。他说得非常轻松,根本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。我问这些树的树龄是多少?他说最少也在五六十年。我又问这座房子多久能盖起来?他说一个月就盖起来了。我对他说:为了一个月就能造起来的东西,却要毁掉六七十年才能长成的生命,太残忍了。那个人不以为然,说不砍树房子怎么盖?我说你一定要盖,就把有树的地方空出来,让墙缩进去一点,这不是两全其美吗?他说很直的一道墙壁,这样就得凹成长城的豁口一样了,怎么盖?为了最终说服他,我就说:这些树木最年轻的也比你的年龄要大得多,你把它杀掉是不吉利的——按民间的说法,会遭受诅咒的。

这样一讲,他可能害怕了。如今这房子盖得有点怪:墙基时有凹缩,那里就有一棵棵大树留了下来。中国www.lwlm.com

(演讲时间:2010年4月19日。主持人:黄子平教授、林幸谦博士。小标题为整理时所加)

页面更新:2024-03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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